招投标管理办法
招投标管理办法 # 招投标管理办法 ## 第一章 总则 ###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投标活动,确保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,提高经济效益,保证项目质量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 ###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工程建设、物资采购、服务采购等各类招投标活动。 ###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.
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 2.
诚实信用原则 3.
效益最优原则 4.
依法合规原则 ## 第二章 招投标组织管理 ### 第四条 管理机构 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,负责指导、监督和协调全公司的招投标工作。 ### 第五条 职责分工 1.
招投标管理委员会:负责审批重大招投标项目,监督招投标活动 2.
招投标办公室:负责日常招投标管理工作 3.
项目部门:负责提出招标需求,参与评标工作 4.
财务部门:负责审核招标预算,参与合同签订 5.
法务部门:负责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,提供法律支持 ## 第三章 招标范围和方式 ### 第六条 招标范围 1.
工程建设项目: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2.
物资采购:单项采购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物资 3.
服务采购:单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服务 ### 第七条 招标方式 1.
公开招标: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 2.
邀请招标:向3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3.
竞争性谈判:适合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的项目 4.
询价采购:适合采购的货物规格、标准统一,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 ## 第四章 招标程序 ### 第八条 招标前期准备 1.
项目部门提出招标需求 2.
编制招标方案和预算 3.
审批招标方案 ### 第九条 招标文件编制 1.
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.
投标人须知 3.
合同条款 4.
技术规范和要求 5.
投标文件格式 6.
评标标准和方法 ### 第十条 发布招标信息 1.
公开招标: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 2.
邀请招标:向符合条件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 ### 第十一条 资格审查 1.
资格预审: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.
资格后审: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### 第十二条 开标 1.
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.
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 3.
当众拆封投标文件,宣布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 ### 第十三条 评标 1.
组建评标委员会 2.
审查投标文件 3.
进行评标,推荐中标候选人 ### 第十四条 定标 1.
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确定中标人 2.
发出中标通知书 3.
签订合同 ## 第五章 投标管理 ### 第十五条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,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。 ### 第十六条 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,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。 ### 第十七条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。 ## 第六章 评标和定标 ###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,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。 ### 第十九条 评标方法 1.
综合评估法:对投标文件的商务、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2.
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: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,以最低投标价确定中标人 ### 第二十条 定标原则 招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推荐顺序确定中标人,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。 ## 第七章 合同签订 ### 第二十一条 合同签订时间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,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。 ### 第二十二条 合同内容 合同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致。 ## 第八章 监督管理 ### 第二十三条 监督检查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,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。 ### 第二十四条 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,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 ## 第九章 附则 ### 第二十五条 解释权 本办法由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。 ### 第二十六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.
温馨提示
本文档仅供参考,具体招投标活动请以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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